(轉載自無名ating1003)逛網誌時發現的一本書


總統不該做的七件事
(摘錄其中文章篇幅)


書名:總統不該做的七件事
作者:楊智傑
出版社:達人館,法律人文館 1
2006.9.10 已出版
購買資訊:全省誠品書店、各大網路書店

【內容簡介】
貪污?總統當然不能貪污。
但是,總統可以拿國家機密來搪塞查弊嗎?
總統可以隨意撤換行政院長嗎?
總統可以干涉行政院人事、政策嗎?
總統可以介入國營事業決策嗎?
總統可以凍結監察院嗎?
總統可以誹謗嗎?
總統可以廢除國統會嗎?
總統可以動用國家資源競選連任嗎?
總統府可以設一堆黑機關嗎?
這您就不太不確定了吧。


一、總統「權力下放」?

2006年,陳水扁總統因為弊案纏身,宣佈 「權力下放」。
這個說詞一出,不免讓人一驚:
那過去六年,陳水扁總統不就是違法做了很多不該他做的事嗎?

現在台灣的大專院校的學生,大一都要唸 【憲法】。
他們從教科書上,或從老師上課的講解中,知道台灣憲法在修憲這麼多次以後,是採 「雙首長制」。
「雙首長制」 其中一個特色,就是當 「總統」 與 「立法院多數黨」 屬不同陣營時,總統應該交出 「組閣權」。
大部分的學生也知道,陳水扁總統不肯遵照雙首長制的精神,把組閣權力讓給立法院多數政黨。
所以,陳水扁總統仍然提名民進黨的人,擔任行政院長。

女僕小聲說:大家應該知道立法院多數黨是哪個吧 → 國民黨


可是,大一上憲法課的學生,卻不一定知道,為什麼行政院的大小事,都要經過陳水扁總統的決定。
甚至連前財政部長林全都說,一個國營事業的董事長,不是他能夠決定的,是總統府副秘書長馬永成才能決定的。

這就奇怪了。

【憲法】 上不是規定,行政院下面的官員和國營事業的官員,都是 "行政院長" 決定的嗎?
為什麼實際的運作上,總統和總統府,"決定" 了一切。

一直到 2006年6月,陳水扁總統因為 "弊案" 牽連,所以宣佈 「權力下放」、「回歸憲政」。
既然,總統承認自己 "違法"、 "違憲" 了六年,我們能不能夠因此 "罷免" 他,或 "彈劾" 他呢?


二、為什麼罷免總統門檻這麼高?

現在民意調查,"過半民意" 都支持罷免陳水扁總統,卻因為立法院無法通過2/3的門檻,而無法罷免。
這不得不讓人懷疑,為何罷免程序上,要作這麼嚴格的限制,來限制人民的罷免權?

其實,之所以會有這麼高的罷免程序,是有歷史上的因素。

原本憲法是由 "國民大會" 來選舉、罷免總統。
兩年前,國會廢除,所以好多國代紛紛加入立委的行列
當時的罷免門檻是: 國民大會1/4提案,2/3同意,即為通過(第二次修憲增修條文)。

只是第三次修憲時,決定將總統改由 "人民直選",故罷免程序,在第四次修憲時,增加了人民罷免的程序。
而到了第六次修憲廢除國民大會後,改由 "立法院" 承接國民大會的職權,
故程序上就變成現行的由立法院提案、同意,人民複決的三道關卡。

有人就批評,之所以會有立法院阻擋人民行使罷免權,是因為過去修憲遺留下來不好的程序。
既然總統已經改由 "人民直選",那麼罷免程序,也不應該 "限制" 人民的罷免權。
應該將立法院罷免的提案門檻降低為1/2即可,然後交給人民來作最終的決定。

可是掌握執政權的民進黨卻百般阻饒罷免案的通過,令人民喪失自主的權利


三、彈劾總統難如登天?

罷免不成,可不可以彈劾總統呢?
要彈劾總統,必須先調查總統有沒有違法失職。
可是你或許不曉得,所有掌有調查權的單位,都被陳水扁總統一一封殺。

1. 陳水扁總統 "拒絕" 提名監察委員名單,使監察院 "空轉" 一年半,無法監督公務員。

他也讓台灣空轉六年了 ...

2. 立法委員想監督公務員,卻沒有調查權,還遭到行政院行使奇怪的 「抵抗權」,導致立委只能爆料,無法調查。

3. 法院組織法修改時,讓檢察總長可以設置一個「特別偵察組」,負責 "調查" 政府高官的貪污舞弊。
但陳水扁總統在第一次提名檢察總長,立法院投票不過後,就不想再提名了,省去將來人選出來調查自己的麻煩。

4. 【國家機密保護法第五條】 已經說了:
政府官員不能為了 「隱瞞違法或行政疏失」 和 「掩飾特定之自然人、法人、團體或機關(構)之不名譽行為」,
而故意將不是機密的東西,指定為 "國家機密" 。

但是,陳水扁總統和總統府似乎總會在遭到攻擊時,主張很多東西都是國家機密,"不能" 或 "無法" 告訴人民。

不但會說謊還企圖掩蓋事實真相,總統府已經名存實亡的成為陳水扁私人的發言機構與黑金交易中心
玉山官邸更是扁家藏贓的倉庫 ... 難怪檢調不敢搜查 !!


所以,雖然我們有彈劾總統的程序,但是在彈劾前的調查上,卻受到重重阻撓。


四、為什麼會有「邱毅爆料現象」?

為什麼這一年來,邱毅立委可以天天 "爆料"?
其實,這個現象也和 【憲法】 有關。

在憲法中, "監督" 政府高官有無貪污違法的,根本不是 "立法委員",而是 "監察委員" 。

過去,如果人民發現政府高官有貪污的情況,會向 "監察院" 檢舉。
監察院接到人民檢舉後,監察委員就會帶著很多助理調查員,去調查這些被檢舉的高官,是否真的違法。

但是,我們的監察院,卻因為總統和立法院之間的衝突,新的監察委員選不出來,監察院已經空轉了一年半。
因為沒有監察委員,人民就算向監察院檢舉,也一樣沒用。

某些人民因而就轉向立委檢舉,或特別向邱毅立委檢舉,讓邱毅天天都有料爆。
甚至,邱毅只能 「爆料」,但是沒有太多的權力去 「查證」。這也跟憲法有關。
因為,憲法中,只規定監察委員,有完整的調查權;但是立法委員,並沒有充分的調查權。

陳水扁就是吃定了這一點,誰都拿他沒辦法,才死賴著不走 ...
他才是趕也趕不走的那位吧 ... 賀教授誤會宋省長了!!


所以,邱毅只能爆料,但總統府卻老神在在,不太擔心,因為邱毅沒有 "權力" 直接去 "調查" 總統府的弊案。


五、政治人物違反憲法

你發現沒有,其實台灣很多政治的亂象,都跟 【憲法】 有關。

本書中,就是想將台灣許多政治運作的怪象,從憲法的角度來做一些分析。
分析的的確很有條理

為了讓讀者更能清楚了解,總統在哪些地方違憲違法,用最淺顯的文字,搭配實際在台灣發生過的政治問題,
並輔以很多說明圖表,一一的從憲法的角度,說明下面幾個主題:

首先,第二章「走味的雙首長制
我們會介紹一下關於政府體制的基本知識,向讀者好好解釋,
為什麼在雙首長制的憲法下,陳水扁總統卻可以變成一個超級總統。

第三章「如何選總統?
則是從2004年總統大選的很多問題,來檢討,現任總統是否可以動用國家資源,來幫忙自己助選。
我們會說明,總統根本不該濫用國家資源、控制國家資訊,來替自己助選。

第四章「總統做不好的七件事
則是要介紹總統在憲法上擁有的權力。
總統在憲法上雖然擁有那些權力,是不是包含兩岸、國防、外交?
但是從過去的運作上來看,總統似乎也逾越了分際,超過了憲法賦予他的權力。

第五章「總統不該做的七件事
則是要很嚴厲地指出,過去總統做了很多憲法上不該做的事情,
包括總統不該干涉行政院人事、政策,更不該干涉國營事業人事、政策。

第六章「如何讓總統下台?
則是要從憲法的角度,討論一下到底我們要如何讓一個總統下台。
經過我們介紹,你會發現,要讓總統下台,還真是一件很難的事情。
各種讓總統下台的管道,幾乎都已經被技巧性的封殺。

第七章「2008年後總統和立委的對抗
因為第七次修憲時,我們將立委人數減半,也改採單一選區兩票制,並從2008年開始運作。
所以,我們要討論一下,在新的立委制度下,立委們還有足夠的力量,來與權力超極大的總統抗衡嗎?

第八章「總統制好嗎?
則是要反省一個更深層的問題。
我們或許可以指責,總統違反了現行的憲法。 或許換一個總統,可能就會回歸憲法運作。
但之所以會有這麼多亂象,會不會是因為: 憲法有「總統」這個設計,打從一開始會不會就是一個不好的設計?
也就是說,總統本身,就是政治動盪的亂源?


第一章 阿扁大總統
( 他的偶像肯定是袁世凱吧 ... )
第二章 走味的雙首長制 ( 何止走味 ? 都臭掉了 ... 什麼制度都是廢話,當家的眼裡哪有制度的存在 ? )
第三章 如何選總統? ( 最好以後就選沒有結婚沒有親戚沒有朋友的人當總統 ... 省得麻煩 )
第四章 總統做不好的七件事 ( 七件 ??!! 他沒有一件事做得好吧 ?! )
第五章 總統不該做的七件事 ( 不該做?! 原來他做的那些都是不該做的啊 ...)
第六章 如何讓總統下台? ( 大家先好意的請他出國作秀然後再學泰國政變 ... 直接就趕他流亡海外別回來了!! )
他還可以用那些A來的錢買個小島和他老婆快樂的當島王和島后,讓他的兒女成為真正的王子與公主咧 ~

第七章 2008年後總統和立委的對抗 ( 什麼對抗 ?! 只要把總統廢掉就好啦 ... 反正立委也變少了 )
第八章 總統制好嗎? ( 不好不好 ... 陳水扁根本就想回復唯他獨尊的帝制嘛 ... )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MissMonki521 的頭像
    MissMonki521

    AB雙子阿姊猴的異想世界

    MissMonki52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